2015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
- 作者:高新区创业网 发表时间:2019-05-08
2015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
我国《民法通则》6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确定的公司对外代表,明确公司意思表示的表达人。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修改前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些规定表明,在这次《公司法》修订前我国公司实行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制度,只有董事长一人对外代表公司。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如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种类、不同规模公司的经营要求,有时显得灵活性不够;同时,董事长除了是法定代表人以外,又是董事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现实生活中董事长凌驾于各董事之上、滥用职权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董事长一人权力独大的客观事实,因此有必要对这一制度进行适当修改。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在公司中,能够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特别是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实行经理负责制的公司中,能够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并非董事长一人。这次修改,鉴于原来规定的不足和客观情况的需要,一是将原来分散的规定集中在总则中进行规定;二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确定由公司章程规定,不再由法律做出统一的硬性规定;三是将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范围,由原来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扩大为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经理;四是明确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依法登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他以公司名义对外实施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公司承担。
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确定,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组织和行为的规则,需要对公司如何进行组织、如何开展活动、由谁对外代表公司等事项做出明确的规定。所以新《公司法)在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中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份有限公司和设立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董事会聘任的经理担任;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没有设立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执行董事担任,如果聘任经理的,也可以由经理担任。新《公司法》中,专门增加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和义务的规定,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严格遵守执行,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履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否则,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代表,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以后,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或者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组年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免职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做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查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做出决议。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出现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情形之一的,该企业法人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违反规定、隐瞒真实情况或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l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违反规定,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1O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法定代表人具有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情形之—的,有权向企业登记机关检举。
文章来源:https://www.cy.org.cn
在线咨询:点击发起人工客服会话>>>
在线预约:点击即可人工预约服务>>>